采购公告
本校拟采购:大数据测评诊断及精准教学(高二级)一套。根据相关规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狮山高级中学2019[2]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数据测评诊断及精准教学(高二级)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000.00
四、采购数量: 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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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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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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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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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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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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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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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测评诊断及精准教学(高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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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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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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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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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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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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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打印一体机设备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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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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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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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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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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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只设1个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分包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 11 月 1 日起至2019年 11 月 7 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狮山高级中学总务处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7 日 15 时 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城区红星南路13号狮山高级中学总务处
十、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7 日 15 时 30 分
十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城区红星南路13号狮山高级中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城区红星南路13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661981
传真:0757-86661981 邮编: 528222
发布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
发布时间 :2019年 11月 1日